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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黎族婚俗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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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7月在海南五指山市多个黎族村寨访谈时获得的第一手资料, 结合对“六普”和2010年以来《海南统计年鉴》数据的分析, 对五指山市婚姻家庭状况的现状进行梳理、总结和分析。通过对黎族地区传统婚俗作的梳理, 对五指山市黎族婚姻家庭的现状和特点的分析总结, 进而从社会结构分层、文化多元、性别差异、族际交融等视角探讨现代五指山市婚恋中出现的问题及缘由。

关键词:

婚姻家庭; 五指山; 黎族; 社会分层; 性别差异;

作者简介:杜倩萍 (1973-) , 女, 江苏宜兴人, 博士, 副研究员, 研究方向:海外华人, 婚姻家庭, 非政府组织。

收稿日期:2016-12-25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21世纪初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调查” (批准号13@ZH001) 之子项目“五指山市 (黎族) 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调查” (张继焦主持) 阶段性成果

The Change of Marriage of Li Nationality in Wuzhishan

DU Qian-ping

Institute of Ethnology and Anthropology,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Abstract:

Based on the first-hand data which is originated from the field investigation across many villages in Wuzhishan city, Hainan province, the sixth national census data in 2010, and the data of Hainan statistical yearbook since 2010, this paper makes a detailed analysis for marriage of Li nationality in Wuzhishan city in the aspect of current situation and features of their marriage for the sake of finding out the problems and reasons of their marriag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structural stratification, multi-culture, gender difference, racial communication.

Keyword:

marriage; Wuzhishan; Li nationality; social stratification; gender difference;

Received: 2016-12-25


黎族主要生息繁衍在风光秀丽的海南岛, 素以勤劳、豪放著称, 在婚恋习俗方面也有其特点。历史上, 曾经出现女大“放寮”, 婚前恋爱自由等现象, 而现今部分村寨男青年却陷入成婚难的困境。其原因何在?怎样解决?笔者曾于2015年7月在五指山市及周边的多个黎族村寨进行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调研活动, 重点放在黎族的婚姻家庭现状方面。本章拟从社会人类学角度, 以五指山地区为中心, 根据古籍记载与笔者在五指山地区黎族村寨访谈时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 以及“六普”和2010年以来《海南统计年鉴》相关的数据, 从三个方面对五指山地区黎族婚姻家庭今昔状况进行梳理剖析:第一, 为历史记忆, 主要对黎族地区传统的婚恋风俗作一简单介绍, 以期提供一些历史和文化的背景;第二, 分析总结五指山地区黎族婚姻家庭的现状和特点;第三, 从社会结构分层、文化多元、性别差异、族际交融等视角思考现代五指山地区婚恋中出现的问题及缘由, 并做出学术上的探讨。

一、历史记忆

黎族大多居处偏远地区, 历史上受外界影响较小, 有自己的语言, 却无本族文字, 千百年来保持了自身特有的文化特色。研究五指山地区黎族婚恋及家庭的变迁, 必须对黎族文化中特有的传统婚恋习俗先有一定的了解。

婚姻家庭形态是随着社会形态和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变化的。黎族的婚姻也相应地经历了从血缘婚到禁绝氏族内婚, 最后发展成一夫一妻制的客观规律。但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 在部分地区和某些方面, 尤其是施行“合畝制”地区, 如在黎族聚居的五指山腹地, 即今保亭、乐东、琼中三县相连地带, 直至解放前夕, 仍残留着母系氏族社会乃至群婚制的痕迹。

历史上, 黎族部分支系传统婚姻中存在着“放寮”“绣面”“不落夫家”等习俗, 受聘及婚礼也有其特色, 现简单加以论述。

(一) “放寮”习俗

有些黎族支系存在“放竂”的习俗。对于未婚女儿, 家里会在村寨边为她们建立“隆闺” (俗呼“栏房”或“寮房”) , 为留宿族外男子的住处。每当夜幕降临时, 别村小伙子就三五成群到姑娘们的隆闺里去, 吹奏鼻箫, 弾拨口弦, 谈情说爱, 物色意中人。并且还利用红白喜事或三月、七月插秧之后和十月的牛日等集会时机挑选配偶, 这些在我国古籍中早有记载。例如, 晋代陈寿在《三国志·吴书·薛综传》中就提到“珠崖嫁娶, 皆须八月, 引户人民集会之时, 男女自相可适, 乃为夫妻, 父母不能止。”清代张嶲《崖州志》也说祭奠时“远近男女, 累百盈千, 妆饰来游, 携手并肩, 欢歌互答, 有乘时婚合者。”又据明代顾玠《海槎余录》记載:“凡深村黎, 男妇 (一作‘女’) 众多, 必伐长木两头搭屋各数间, 上覆以草, 中剖竹, 下横上直, 平铺为楼板, 其下则虚焉。登陟必用梯, 其俗呼曰‘栏房’。遇晚, 村中幼男女尽驱而上, 听其自谐偶, 若婚姻仍用讲求, 不以此也。”但有些黎族支系的玩隆闺一般需恪守“同姓不婚”的原则。有的支系还限制姑舅表婚。有的地方也存在“接婚”习俗, 即兄死可娶其嫂, 但弟亡兄却不可娶弟妇;妻亡夫可续娶其妹, 但不能娶其姊。即“兄死弟得妻其嫂, 而弟妻之分独严。”不过, 有些黎族支系则“同姓为婚”, 例如, 据《诸蕃志》所载:“议婚姻折箭为质, 聚会椎鼓舞歌。黎之峒落, 日以繁滋, 不知其几千百也。咸无统属, 峒自为雄长。止于王、符、张、李数姓, 同姓为婚。”这种所谓“放寮”习俗保留着族外群婚遗痕。但放寮仅限于少女时期, 史称:“黎女外出野合, 其父母也不禁;至刺面为妇, 则终身无二。尝问黎人, 其俗以既婚即不容有私, 有则群黎立杀之, 故无敢犯者。”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这种男女交往的方式*, 逐渐为更加丰富多彩的方式所代替。

(二) “绣手”、“绣面”习俗

往昔, 黎女若受聘、临嫁, 有绣手、绣面的习俗。一般“女至十五六则纹其手面。”据宋代周去非《岭外代答》所載:“海南黎女以绣面为饰。盖黎女多美, 昔尝为外人所窃, 黎女有节者, 涅面以砺俗, 至今慕而效之。其绣面也, 犹中州之笄也;女年及笄, 置酒会亲旧, 女伴自施针笔为极细花卉飞娥之形, 珣之以徧地淡粟纹, 有晳白而绣文翠青, 花纹晓了, 工致极佳者。唯其婢不绣。”宋代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则说:“绣面乃其吉礼, 女年将及笄, 置酒会亲属, 女伴自施针笔, 涅为极细虫蛾花卉, 而以淡粟纹徧其余地, 谓之绣面女, 婢则否。”又据清代张心泰《粤游小志》称:“海南则有黎人一种, 黎女面?花草虫哦之属, 号绣面女。其绣面非以为美, 凡黎女将欲字人, 各量己姸媸择配, 心各悦服, 男始为女纹面, 一如其祖所刺式, 毫不敢讹。自谓:死后恐祖宗不识也。又先受聘则绣手, 临嫁前一夕绣面, 其花样皆男家与, 以为记号, 使之不得再嫁, 古所谓雕题是也。”总之, 这种绣面、绣手的习俗, 既是女子成长过程中的吉礼, 又是受聘结婚的标志。从某种意义上讲, 也是从群婚制至对偶婚, 乃至逐歩过渡到一夫一妻制之象征。随着时代的变迁, 这种习俗已逐渐消失。

(三) “婚聘用牛”及“不落夫家”等习俗

黎族订婚和结婚都要索取较重的聘礼, 早期, 聘嫁皆用牛, “贫者五六头, 富者一百数十头 (今熟黎亦效汉俗, 不专以牛为聘) 。”另有记载说:“凡男女出游, 歌舞呼答, 名曰‘作好’。设有相窃或婚者, 父母勿禁, 但以牛马之多寡为婚礼厚薄。”后聘礼的品种逐渐增多。有的地方“迎婚聘礼, 取生牛两头, 猪肉六十斤, 米两石, 酒一缸。”五指山一带, 除了要送槟榔、米、酒、衣裙及饰品外, 有的还要送铸有青蛙的铜锣, 牛一头至五、头, 白银数十块至百余元不等。并以槟榔作为婚姻的媒介, 女方一旦吃了男方的槟榔, 订婚就算成功, 故有“一口槟榔大如天”的婚谚。民间常有因家境贫穷交不起聘礼, 而无法成亲者。至解放初期, 有的地方聘礼有所减轻。黎族村寨的订婚礼聘通常是村中兄弟或亲戚二人带上五、六升米, 一、二包糖, 两根甘蔗去女方家里。女方父母以茶烟招待, 并杀一只小猪请村人陪他们饮酒, 席罢女方家将二升米或者部分礼物交给男家的来人带回[1]。当然富裕之家, 聘礼要更丰厚些。

黎族的结婚仪式, 一般包括送亲、迎亲、饮喜酒、逗新娘、舂米、对歌、收席等程序。四面八方亲友聚集在一起, 有的要持续两昼夜, 热闹非凡。旧时, 一些地方还有“哭别”的习俗, “女嫁之日, 亲属送至外, 痛哭而别, 女亦痛哭如亲属, 盖海南俗类然, 黎尤尚焉。”还有送礼、送亲、伴眠、屋造、同居等习俗, 即所谓“吉日, 男家送绣花为礼, 女家亲戚凡年幼未婚者竞送钗带等物, 亲送女至夫家。夫家幼女小儿伴新妇眠二十余日, 俟造屋毕, 斯成亲同居焉。”有的黎族支系则有“不落夫家”的习俗。女子婚后先回娘家居住, 待生下第一个小孩, 始至夫家居住, 丈夫盖了新房后, 这个家庭才算正式建立。此外, 黎族社会对离婚的妇女另嫁或寡妇再醮还是比较宽容, 再婚较为自由。

历史上黎族婚俗中的特点, 从社会人类学角度来看, 是与其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的。自“从夫居”到“不落夫家”, 从“放寮”至“绣面”, 这些习俗可以说既是相辅相成, 又是相互制约的。“从女居”是母系氏族社会的特点, 而“不落夫家”是进入父系社会后, 母权制的余光。“放寮”是群婚制的残留, 而“绣面”, 初是女子成年的吉礼, 后变为以父系家庭为中心的一夫一妻制下, 对女子两性行为的约束和受聘成婚的标志。

综上所述, 新中国成立前, 黎族婚姻习俗中, 虽然有放寮、绣面、不落夫家等特点, 还残留着母系家庭的痕迹, 但基本上已属于一夫一妻制父系小家庭。家庭成员通常由夫妇、未婚子女、已婚但未分立户的儿子、儿媳, 以及成婚而未落夫家的女儿组成。有的家庭还有回娘家居住的寡妇和失去依靠的老幼亲属。黎族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 只有少数富豪才纳妾多妻。婚前虽有交友自由, 但婚姻最后还是要经父母同意操办。黎族在男女交往和婚姻家庭中, 是有一定规律可寻的, 存在很多相互尊重的习俗和约定, 并不像有些外界所传说的那样神秘和混乱。而且进入现代后, 很多习俗逐歩扬弃, 家庭婚姻质量也得以进一歩提升。

二、五指山地区家庭婚姻现状综述

五指山市是海南省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和交通枢纽, 也是海南省中部少数民族的聚居地。据2015年海南统计年鉴, 2014年五指山市户籍人口约为112846人, 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为79153人。而黎族人口约为72246人, 约占总人口比例的64.02%, 占少数民族人口的比例为91.3%。黎族作为当地人口最多的民族, 其文化在当地的社会影响力是不可忽视的。笔者在调研期间, 观察到目前五指山黎族的婚恋风俗现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传统民族风俗和习惯正在逐渐淡化或消失;当地经济发展对婚姻家庭之稳定产生一定的冲击;村寨大龄男青年成婚难的现象严重, 并可能成为影响五指山市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一) 五指山地区婚恋现状

1. 基本状况

随着海南省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五指山黎寨的婚俗和家庭结构也发生很大变化。原先普遍早婚的现象不复存在。黎族的传统婚姻虽然讲究同宗族同姓不通婚, 但其通婚的地域范围小, 一般多在黎苗族聚居地区。现在黎族青年男女中跨地域接触的人多了, 使得婚姻圈逐渐突破原来狭小的地域范围。并且, 以往复杂的古老婚礼仪式也已经被简化, 取而代之的是充满现代气息的小型婚宴[2]。

我们去村寨访问时, 与村民谈到结婚花费问题。他们这儿普遍是男方给女方8000块钱左右, 当然根据家境的富裕程度, 也有给1万甚至5万的, 但是女方家里基本上用这些钱给孩子们买冰箱、电视以及其他生活用品, 所以一般情况下, 女方家里剩不了多少钱。而参加婚宴的亲朋好友也会出些分子钱, 从20、50到几百元不等。总的说来, 这里的村民一般没有借结婚敛财的想法, 这也是当地人的朴实之处。

据当地干部介绍, 五指山市目前的家庭平均人口约为3.1人左右, 虽然也有与老人同住的, 但主要以小家庭为主。根据黎家的风俗习惯, 父母一般是跟小儿子过, 其他孩子结婚后会分家另过。不过, 自从五指山地区实行“茅草房改造工程”后, 情况发生了变化。:“一知道‘工程’要实施, 许多人家马上在户口上分户分家, 以获取多份利益”。

黎族的离婚现象是非常少的, 男女双方脱离夫妻关系要向夫家和娘家双亲报告, 并由男方请“欧雅”主持, 且确定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权。通常情况下, 离婚后男女双方对财产是平分的, 而且子女的抚养权一般也是由父母双方平等享有的[2]。

无论是住在五指山市区, 还是住在山区;无论汉族, 抑或黎族、苗族, 现代的家庭都非常重视子女教育问题。即使需要送孩子去城里或乡里的寄宿制学校, 远离家庭, 也希望孩子能够获得更高的教育, 有更好的前途。当然, 许多村民也觉得, 孩子外出学习或打工后, 与家人的感情没有那么亲近了, 家庭不像过去那么和谐稳定了。而且当地从幼儿园开始就用汉语授课, 许多黎家的孩子只会讲海南普通话, 而不会讲黎语, 许多老人和黎族学者担心自己民族的语言和传统文化会逐步消失。

总的来说, 黎族男女的地位相对而言是比较平等的, 一般只有男女分工的差别。而且在当今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下, 女性往往在旅游业中更容易找到工作, 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显著提高。因此, 在处理家庭事务特别是处理重大问题上, 如田地的买卖、子女婚姻等问题上, 得由双方共同决定, 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决定[3]。

2. 新形势下五指山地区婚恋及家庭的特点

婚姻是健全家庭的基础和根据, 又是社会得以良性运行的必要条件。在新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形势下, 五指山地区的婚姻家庭现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 政府管理更加到位, 结婚登记制度日益完善。由于往昔黎族等少数民族村寨的民众结婚通常就只办酒席, 不去政府机关登记结婚, 以致使他们往往无法在后续的就业、子女升学、低保、救济以及养老方面, 享受政府的服务和优惠政策。为改变这一状况, 近年来, 五指山地区加大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力度。为方便群众, 婚姻登记窗口在市政府政务中心与计划生育窗口联合办公, 实行初婚结婚证与第一胎生育证两证同发。截至2015年1月, 除通什镇外的其他6个乡镇设立了乡镇婚姻登记点, 落实职能下放, 方便群众, 解决了为民办实事“最后一公里”问题。

(2) 外出打工对五指山地区的婚恋和家庭有强烈的冲击。打工经济是脱贫的一种方式, 但根据海南省及人口的特点, 现在也出现了一些反对声音。海南省民宗委的领导王艳认为, 在外打工多挣不了多少钱, 还会导致家庭和社会问题。比如, 女孩子在外出打工可嫁给了当地人, 而男的无论是在家乡还是在打工都娶不到媳妇 (这一问题将在后面详细论述) 。王艳主张应该鼓励在省内, 甚至离家乡更近的地方打工。因为在海南打工, 可能钱挣得不多, 大约每月1500元左右, 但吃住行都很方便和便宜。而在外地打工, 即使可以挣到2倍的月薪。由于自己在外吃住, 剩不下多少钱, 另外也不能照顾父母, 对家庭没有什么好处, 对本地的经济也无多大贡献。

(3) 部分外来人口对五指山地区婚恋造成一定影响。80年代改革开放刚开始时, 五指山地区几个村寨曾搞了民族风情游, 吸引了大量游客。那时一度有大批外省人以及台湾人来到这里, 与当地的姑娘同居, 甚至把她们带走了, 引起了一定的社会骚动。但现在随着当地旅游业扩展规模的减缓, 也没有出现那么大规模的问题了。目前, 在五指山的外来人口中汕头人比较多, 他们通常经营饭馆、五金等生意, 经济条件较好, 见过很多世面, 对漂亮温柔的黎族姑娘情有独钟, 因此不少五指山的黎族姑娘嫁给了汕头人或嫁到汕头去。另外, 五指山地区有驻军, 所以当地女孩子与军人结婚的家庭也日益增多。

(4) 家庭更加重视子女教育。过去, 许多山区的村民连小学都没读完。但旅游业发展后, 村民们发现知识可以给自己带来更多的财富。那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年轻人, 无论是外出打工还是在旅游区当工作人员都可以获得比当地普通村民更多的收入。因此, 村民们一方面重视对自己的再教育, 积极参加各种培训班, 有条件的还去读农林中专学技术。另一方面加大对孩子的教育投资, 希望孩子们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技能。这几年, 黎族村寨中出了不少大学生和中专生, 主要学习旅游管理、财务、农林技术等专业。为了孩子将来有更好前途, 村民还鼓励孩子们学好汉语普通话, 以加强竞争力。

(二) 五指山村寨男青年择偶面临的严重问题

尽管五指山地区的婚姻家庭状况是比较稳定的, 但与全国许多边远农村一样, 存在着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即大批农村大龄男青年不能顺利地择偶、完婚、组建家庭。笔者与调查组去番茅村访问时, 陪同的镇长就跟我们说, 当地的婚姻状况非常成问题。家境不好的男人根本娶不到媳妇, 孩子的出生率也逐年降低, 整个村寨都呈现出压抑的气氛。如何解决这一难题, 成为他们基层工作一个难点, 直接影响到广大农村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下面笔者把调研中发现的五指山地区“男光棍”群体的特点作一简单归纳:

1. 经济上低收入, 没钱娶不到媳妇

这不仅是五指山地区出现的问题, 整个海南省, 甚至全国各个地区都有这个问题。一些经济条件不好的农村男青年难以娶到媳妇。而海南省的现实是贫困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9个民族市县, 除三亚, 陵水以外, 其他7个都是贫困市县。其中有4个是国家级贫困县, 3个是省级贫困县。全省600多个重点贫困县镇村中, 有380个属于民族地区, 按新的扶贫标准, 省仍有75.3万贫困人口, 且大部分都集中在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生产条件较差的中部山区。五指山当地的干部告诉我们:“因为有些村寨经济发展比较落后, 外面的女孩不愿嫁进来。村里女青年外出打工后也不愿再回村。”

2. 社会地位低, 受到社会、村里甚至家族里人的歧视和排斥

有时这种排斥甚至来自政府部门, 我曾拜访过一贫困村的村支书, 他本人就是光棍儿, 已经40岁了。民宗委和镇领导想把他撤换掉, 认为他这样也不有利于工作。因为是贫困村, 所以当地镇长也说那里工作真的很难开展, 什么都推行不开, 既没有这个积极性, 当然也有实际财政上的困难。镇长开玩笑地说:“现在我们这里最好做的工作是计划生育。因为结婚难的问题突出, 这几年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达标率为百分之百。”

3. 心理压力大

本来没能成家就非常郁闷, 再加上周围的排斥, 光棍们普遍心理压力大。因为怕别人嘲笑, 很多人不愿意参与村里的公共事务, 把自己和外界封闭起来。很多村民也不愿意与光棍来往, 对光棍的看法非常负面。这些光棍最大的担忧是将来的养老问题。在赡养问题上, 一般当地的养老院只接受具有自理能力的人, 年老的光棍较难进养老院。而且对于大多数村民, 包括光棍自己来讲, 主观上他们不愿意去养老院, 只要是能动就想呆在自己的家里, 觉*得“心里踏实”。

4. 若处理不当恐会成为潜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 在五指山地区, 出现了许多起光棍喝醉酒打架的实例。虽然目前尚未导致严重的社会治安事件, 但如果这种情况继续恶化, 那么对整个社会来说无疑是一颗“定时炸弹”。, 大量的农村单身男性没有家庭的温暖和约束, 心理上受压抑且被歧视, 经济上不宽裕又个性孤僻, 势必导致这些青年自暴自弃, 失去人生目标和追求, 将赚来的血汗钱用于酗酒、聚众赌博、买私彩甚至、吸毒。

总之, 光棍群体生存问题的加剧, 无疑可能对五指山地区的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使基层治理更加困难、以及乡村人口进一步减少等等。

三、对五指山黎族婚恋面临难题的理论思考

在整个中国, 单身男多在农村, 五指山地区也不例外。在五指山市及周边出现的男子成婚难的现象, 绝不仅仅是五指山市或海南黎族地区特有的现象, 在全国很多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 特别是边远穷的农村地区, 这种社会矛盾都很突出, 甚至逐渐成为全国性的大问题。那么, 黎族村寨出现的大龄男青年成婚难的现象主要是经济的原因还是文化的原因?性别比例失衡如何对婚姻造成隐患?旅游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及外来人口的涌入, 对黎族传统的婚恋观有何种影响?当地的传统文化是否对族际通婚有阻碍?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 男女性别比例失衡, 将给婚姻造成隐患

近十年来, 海南省是全国男女结构比例失调最严重的省份之一, 婴儿性别超过了135。其原因是在海南的部分城镇和农村, 至今还残留着重男轻女的封建观念, 有的家庭, 因为没生男孩, 导致夫妻反目, 家庭破裂。因此, 有的人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是男性就生下来, 是女性就终止妊娠。这已成为海南省人口管理面临的严重问题。

五指山地区的情况也不容乐观。2015年, 海南省政府下达给五指山市三项指标分别是: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7‰以下, 符合法定生育率达93%以上, 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7以下。据统计, 截止2015年3月31日 (人口计生年度是从2014年10月1日到2015年9月30日, 上半年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 五指山市总人口100266人, 出生人数563人, 出生率为5.58‰, 出生人口符合法定生育534人, 符合法定生育率为94.85%, 其中男婴305人, 女婴258人, 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8。可以看出, 五指山市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没能达到省的要求。但五指山市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低于海南省平均水平。这主要由于当地为少数民族聚居区, 没有*汉地那么严重的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

(二) 新形势下社会经济结构中男女地位的差异

现代社会学奠基人马克斯·韦伯认为社会结构分层主要以经济、, 也即财富、权力、声望三个维度进行区分, 此三者既互相关联, 也可以独自运作[4]。学者梁茂春指出, 各群体不平等的社会经济地位, 不仅导致了它们在公共领域这一层次结构同化的差异, 也阻碍了地位不同的各群体成员在基层群体和组织中的相互交往。按照社会分层理论中“市场分割”的观点, 在现代社会中, 社会分层总是按群体的界线进行划分的。有些群体在市场中占据高位, 而另一些群体只能处于低层位置, 并且两者之间很少有流动。劳动阶级又被分割成高收入者和廉价劳力两部分。少数族群大多是工资低, 工作环境差, 缺乏稳定的就业保障和几乎没有晋升的机会, 属于廉价劳动力部分。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导致了在市场上处于不同地位的群体之职业结构上的不同分布, 这是造成不同的群体在公共领域相互进入程度较低的主要原因。因此在许多地方公共领域中的族群分离是相当明显的[5]。

农村大龄光棍基本属于“市场分割”的劳动阶级之廉价劳力群体。一般来说, 这个群体本身与外界交流的机会就不多。过去, 虽然各种政策对社会流动控制较严, 农村青年的社交、择偶范围主要局限在一定地域限制的市场、行政圈内, 但由于农村主要实行大集体的生产方式, 各种农村文化生活也相对丰富, 在共同的劳动、生活中, 男女青年的择偶交往机会较多。改革开放以来, 各种政策对农民的社会流动控制不断削减, 青年农民的跨地域流动扩大了他们的交往圈、强化了他们在择偶时的自主性[6]。然而, 这却使某些经济上处于相对弱势的农村男青年之婚姻成为老大难问题。再加上由于近年来海南岛整体旅游业的发展, 尤其是临近城市三亚的崛起, 女性在就业、外出打工等方面更具优势。因此并不仅是村里的小伙子姑娘相处变难, 而是很多适龄男女连相互接近的机会几乎都没有了。

旅游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为五指山地区女性的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旅游业发展的初级阶段, 一般地方政府会组织修建景点、建造酒店、改善道路等工程, 都需要大量的建筑工人, 当时为五指山附近村寨的男性劳动力提供了大量的工作岗位。因此在这一阶段男性旅游业就业比例明显高于女性。但随着旅游设施的修建完成, 往往女性在旅游业就业中更具优势。在一些村里访谈时, 有些村干部或村民抱怨:“刚开始干力气活时, 小伙子很容易在周边的工地找到活干。现在工程完了, 酒店和景点更愿意找女服务员。甚至景点的小贩, 都更欢迎女的来做”。

五指山的旅游业和海南其他地区, 例如三亚的旅游途径和服务方式不同。三亚等地临海, 可以开展丰富的水上娱乐项目, 例如在亚龙湾等地的海滩上可以看到很多男性工作人员负责海上跳伞、摩托艇、潜水等水上活动。而五指山没有这样的资源, 其旅游项目主要集中在参观景点和少数民族村寨的活动中。因此对从业人员的要求是需直接面对客人, 并提供温馨优质的服务。大部分女性感情细腻、耐心包容, 善与人交流。而且与旅游业相关的行业多为服务业, 技术含量较低, 学历要求不高, 对从业人员进行短期培训后即可上岗, 为女性提供良好就业机会。总的来说, 近几年来五指山地区女性收入比较稳定, 且有持续性。男性在经济等方面相对不具优势。在广大乡村地区, 如果男性在经济上不占优势, 那么在择偶时就会遇到困难。在笔者调研过程中, 发现除少数有经济实力的个人和家庭外, 农村男青年的择偶信心普遍较弱, 有的村民说:“现在的姑娘都想找条件好的或嫁到三亚那边去, 我家条件一般, 心里着急啊!”

五指山民委的同志告诉我们:“每到过年过节, 村里的干部往往积极组织回乡的适龄男女相亲, 但成的对数很少。不少本地条件好的姑娘都不乐意找同村的小伙子, 而愿意‘上嫁’。有的姑娘在五指山市、三亚或外省打工, 就嫁给了当地人, 不再回村。这也不能完全怪她们, 老实说, 现在无论汉族村寨还是少数民族村寨中, 女性的观念好像比男性更先进一些, 相较于许多小伙子只愿意在家里附近找些活干, 姑娘们好像更愿意外出打工或与外界交流。因此女性的择偶机会要比男性高很多。”

(三) 文化差异是否成为族际交流和通婚的消极因素?

五指山地区周边的村寨大多是黎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村落。因此讨论当地婚姻家庭问题, 除了上面所提到的社会结构和经济分层等因素, 必然涉及到文化差异和族际婚姻等问题。为解决成婚难的问题, 曾有人提议从外地吸引女青年到海南落户, 甚至可以像云南边境地区那样引进缅甸、越南外籍新娘来解决问题。所以这些可能会涉及到族际关系和多元文化等因素。换句话说, 族际关系和文化差异是否影响海南五指山地区的婚嫁状况。

美国社会学家G·辛普森和J·英格尔曾指出:“不同群体间通婚的比率是衡量任何一个社会中人们之间的社会距离、群体间接触的性质、群体认同的强度、群体相对规模、人口的异质性以及社会融合过程的一个敏感指标[7]。”学者马戎、李晓霞等[8]也指出, 如果两个民族集团之间发生一定规模和相当比例的族际婚, 一般需要这样几个条件:文化同化程度较高, 民族间没有语言障碍, 上互不或至少能彼此容忍;成员相互之间有很多的社会交往机会;彼此间没有整体性的偏见与歧视;所在群体与家庭对于族际通婚不持反对态度甚至持比较积极的态度。当两个民族集团间的通婚率达到10%以上, 他们的民族关系大致可以说是较好的。当然, 他们是形容全国族际通婚的状况。海南地区的整体情况是, 自建国后大部分时间、大部分地区, 各民族之间的关系都很稳定、和谐。社会矛盾大多是一般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问题, 而并非民族文化差异造成的。

因此, 在海南省, 以黎族为代表的各少数民族对与外族通婚并没有很大的排斥感。这些在我的访谈中也有所体现。例如, 海南省民委一位领导的儿媳妇是文昌汉人。他说起此事表示:“我很自豪, 汉家姑娘愿意嫁到我们家, 说明我儿子很棒。我们黎人很包容, 与汉族通婚很高兴。”这次与我们一起调研的一位学者, 他本身就是黎汉混血, 他的爸爸是汉族, 妈妈是黎族。当年他爸爸是当地驻军, 妈妈是黎族村寨的姑娘。当时黎寨民风比较保守, 对于这种黎汉间自由恋爱还不能接受, 尤其觉得是外来人拐走自己村里的姑娘, 所以妈妈家里的人很反对。后来, 在爸爸退伍时, 妈妈就和爸爸私奔了, 据说当时全村寨的人去追, 未果。几年后, 妈妈带着儿子回山寨探亲。家里人不仅没有难为她, 几个舅舅还对小外甥特别疼爱。现在这位学者在广州工作, 但也经常回到五指山的家乡去看望亲人。该学者告诉我:“其实, 黎族人天性醇厚, 黎族文化包容性也很强, 尤其是现在对于与外族通婚不会强烈反对的”。根据国家《2000年人口普查中国民族人口资料》, 在当时, 各民族与其他民族发生族际通婚率最高的三个民族为:黎 (12.78%) 、苗 (0.29%) 、布依 (0.26%) 。而且黎族也是族际婚姻性别比中最低的, 即黎族男女与外族通婚的人数比例最接近。目前虽然没有更新的统计数据, 但据当地民委和史志办领导介绍, 大致情况并没有什么变化。

这些事例和数据都说明, 对海南省的黎族来说, 民族身份和文化差异, 并没有对他们的婚姻选择带来很大障碍, 所以也不是造成当地男青年成婚难的主因。

至于引进外来新娘的方案, 当地干部持不乐观的态度。因为与三亚、海口等城市不同, 五指山地区目前并不是一个非常发达的地区, 本地女青年还在外嫁、外出打工, 所以他们对是否能引进外省或外地的姑娘来没有信心。至于外籍新娘的方案, 则问题更多。虽然民族和文化问题并不是主要障碍, 但实际操作上也有很大问题。与云南不同, 海南并不与越南、缅甸等国边境相连。云南的情况是, 在许多边境村寨, 村民们与越南、缅甸等村寨同族、同源、同文化、同, 从历史到现实生活中都有很多的交往, 很多家庭本都是亲戚关系, 因此通婚、交流都比较方便。即使在那里, 婚后的生活较为稳定, 但仍然存在入籍等社会问题。而其它地区并没有这种优势, 单纯引进外籍新娘的措施往往造成更大的社会问题。例如最近报纸上常常报道的河南、江西、福建等农村越南籍新娘集体逃跑的问题, 使原本不富裕的农村家庭人财两空, 雪上加霜。五指山市当地干部也担心这样的问题, 所以他们强调, 希望还是立足于在本地区寻求成婚难的解决办法, “希望能把姑娘们留住”。

(四) 性别选择差异

农村男青年成婚难还有一个原因是男女对婚恋及家庭的地理定位差异。在五指山地区, 即使是外出打工的少数民族男青年一心想娶的还是本地的姑娘。一方面他们认为自身的经济条件不好, 外面的姑娘不可能看上他们。另一个方面, 他们中大多数还是想着“落叶归根”, 最终要回到自己的村寨生活, 所以希望能在家乡找老婆。而外出打工的女性找到对象之后, 尤其是找到条件优于于自身的对象, 很愿意跟老公留在打工地或回老公的家乡一起生活。在水满乡碰到一个嫁到福建, 正在回乡探亲的女子告诉我们:“我很想念在五指山生活的父母和弟弟们。但我和父母都明白, 女人嘛, 老公和孩子在哪里, 家就在那里。”

综上所述, 海南五指山地区男青年成婚难的现象还是主要由于经济因素、社会分工、性别选择差异及历史原因造成的, 民族和文化差异并不是主因, 应从社会发展、就业分配、改变传统观念等方面来思考问题, 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四、结语

海南五指山及其周围地区的黎族部分支系, 往昔在婚姻家庭习俗方面, 虽残留着母系氏族制痕迹, 诸如“放寮”“绣面”“不落夫家”等等, 但基本上已进入以父系为中心的一夫一妻制家庭。随着时代进步、经济社会发展, 黎族婚恋观及相关习俗发生很大变化。总的来说, 海南省五指山地区的家庭婚姻状况比较稳定, 离婚率虽比前些年有所提高, 但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村寨男青年成婚难的现象非常突出, 不仅给治安管理、民政、养老等工作带来困扰, 而且是未来社会发展不可忽略的隐患, 应引起有关领导和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尽可能地解决他们成家的问题。对于实在无法解决的大龄光棍, 要关注其生存质量, 促进家庭成员对他们的关爱和照顾, 鼓励他们多参与村里和外界的社会生活, 增强村寨的凝聚力, 不让他们“落单”, 杜绝外界对他们的歧视和排斥现象, 解决他们最担心的养老问题。唯有如此, 这一社会矛盾才可能得到缓解, 从而进一步促使黎族社会的和谐发展, 家庭婚姻更加美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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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龙借琼, 陈思莲.论旅游开发与海南黎族文化的变迁与保护——以海南五指山市水满乡为例[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3 (5) :152-156.

[3]王晨华.黎族婚姻家庭风俗习惯调研[J].政府法制, 2010:46-47.

[4]杜倩萍.草根非政府组织扶助弱势群体功能探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2:25.

[5]梁茂春.什么因素影响族际通婚?——社会学研究视角述评[J].西北民族研究, 2004 (3) :173-187.

[6]李凤兰, 杜云素.透视农村大龄未婚青年择偶难问题[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 2009 (1) .

[7]马戎.西方民族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1997:380.

[8]李晓霞.中国各民族间族际婚姻的现状分析[J].人口研究, 2004 (3) :68-75.

注释

(1)  明·顾玠.《海槎余录》, 一卷, 说郛本。

(2) 清·张嶲.《崖州志》卷十三, 黎防志, 黎情, 民国三年铅印本。

(3) 宋·赵汝适.《诸蕃志》卷上, 学津讨原本。

(4)清·张庆长《黎岐纪闻》一卷, 昭代丛书己集广编, 道光十三年刊本。

(5) 清·聂缉庆, 张公延.《临髙县志》卷十五, 黎岐类, 光绪十八年刻本。

(6) 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十, 夷俗门, 《丛书集成初编·史地类》.1935年-1937年排印本。

(7)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广西民族出版社, 1984年校注本。

(8)  清·张心泰.《粤游小志》, 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九帙。

(9) 清·吴应廉.《安定县志》卷九, 黎岐志, 黎俗, 光绪四年刻本。

(10) 清·毛奇龄.《蛮司合志》卷十五, 两广四, 西河合集本。

(1)  民国·周文海.《感恩县志》卷十三, 黎防志, 黎情, 民国二十年铅印本。

(2)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概况》编写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概况》第47、48頁, 广东人民出版社, 1986年版。

(3) 清·张庆长.《黎岐纪闻》一卷。

(4) 《海南统计年鉴2015年》.http://www.stats.hainan.gov.cn/2015nj/index-cn.htm:2-6。

(1) [20]数据来自海南省民宗委王艳的汇报材料。

(2)《海南农村存在大量光棍村》.http://society.huanqiu.com/article/2016-02/8557596.html.

(3)余练.光棍是赤裸裸的社会排斥的产物---量化研究与质化研究---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歧异与整合[J].原载于《南方人口》, 质化研究.http://qoofan.com/read/JL8LkRe3GK.html.

(4)  本节中的人口数据是根据“四普”“五普”“六普”及《海南统计年鉴》等资料综合而成。

(1) 《海南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调超正常比例30多点》., http://www.hq.xinhuanet.com/news/2003-01/17/content_151503.htm.

(2)  此处的数据资料由五指山市计划生育办公室提供。

(1)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经济发展司, 编.2000年人口普查中国民族人口资料.民族出版社, 2003。

(2)也称性比例, 是人口中男性人数与女性人数之比, 通常用每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族际婚姻中的性别比, 为娶异族女性的本族男子与嫁异族男性的本族女性之比。


原载于《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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